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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学习会在淳召开,传达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精神,集中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研究如何进一步做好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绍泽,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火平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发挥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根本目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特别是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是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核心原则。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形成推动事业发展的合力,是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现实需要。鼓励地方探索创新,促进决定权依法、规范、有效行使,是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依照宪法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政府应当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重点和范围;规范程序、细化流程,完善细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机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市区人大的上下联动,力求在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上取得新进展,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发展完善。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结合学习体会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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