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监督


关于我区“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2015-06-15 16:19:42   来源:人大办

一、基本情况

2011年“六五”普法计划启动以来,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紧扣大局,逐步深入,全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能力也逐渐增强,普法工作成效显著,为高淳“五型”城市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013年,我区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区”;2014年,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等8家单位被南京市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阳江镇被江苏省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区司法局法治宣传科被区委政法委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1、精心谋划,强力推动,普法工作启动迅速。一是制定规划,广泛发动。2011年初,印发《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区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有力推动“六五”普法工作开展。区领导出席“六五”普法动员大会、法宣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法治文化推进会,多次听取汇报,部署工作。全区各部门在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的基础上,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全面启动该项工作。二是健全组织,强化保障。2011年以来,各镇逐步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并逐步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同时,各部门(单位)承担普法工作的科室和人员相对固定,能够牵头主办或积极配合区法宣办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全区组建了“六五”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法制新闻通讯员、法制文艺宣传员及普法志愿者等六支骨干队伍。三是预先指导,落实责任。区法宣办先后向全区各单位发放30份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并将普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单位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增强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

2、分类施教,主题鲜明,普法工作全面覆盖。利用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者和普通群众五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一是利用办公会议、专题学习、法律培训等平台多途径开展普法宣传,并通过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干部“送法下乡”活动,从农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依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民事纠纷、土地征用、惠民政策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办事,自觉遵纪守法。三是通过会同区教育局、禁毒办、团区委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等主题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经常性开展预防违法犯罪和公共安全等主题教育,提高在校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四年来,全区各级编写、购置普法资料400多种、免费发放26多万册(份),征订“六五”普法统编教材5万多本(光盘300套),设计展板1300余块,更新法制宣传栏内容16000多次。区各单位也定期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组织法律宣讲团,深入镇村、学校和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有效拓展了普法工作覆盖面。

3、载体升级,形式多样,普法宣传创新推动。区法宣办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拓展普法平台,着力打造立体式法制宣传新格局。利用手机短信,向全区领导干部、企业经管人员和数千名手机用户发送普法信息,4年来达50多万人次;利用简报、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开设法制专栏、专题节目、网络教育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如我区开办的电视宣传栏目《与法同行》、《法治高淳》,由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受众面较广,受到普遍欢迎;在《江南时报》、《今日高淳》报开设的“普法”专版和编写的法制宣传简报为群众了解法律知识提供途径;区司法部门还组织旁听庭审、以案说法,并建立了“高淳普法qq群”,开通了“高淳普法微博”,被区委宣传部评为全区“政务微博先进单位”。各镇、各部门还结合本单位业务特色,通过《劳动保障》、《政风热线》、《人口与计生》等专题栏目,定时宣传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打造精品,树立形象,法治文化建设有效。2012年初,区法宣办拟文并提请区两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开启了我区法治文化建设的新步伐。在全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命名39家“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联合示范点部署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工作。充分结合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镇村环境整治等机遇,在淳溪镇南漪社区、桠溪镇大山村、“水乡慢城”农家乐、固城镇蒋山村等镇、村布设法治盈联、石刻、字画,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区住建局、国税分局等部门结合单位特色,在办公场所构筑法治、廉政文化阵地,砖墙镇、阳江镇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区法宣办依托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全区初步形成了我区“春色满园、百花齐放”的法治文化品牌效应。今年,区委区政府决定由区法宣办牵头,联合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等5个单位建设全区性法制宣传教育中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区法宣办的努力下,我区“六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薄弱环节需要引起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视程度不够高。部分单位认为法制宣传工作没有硬指标,难以衡量。二是工作人员和经费较薄弱。一些镇司法所所长身兼数职,普法的精力难以到位,部分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开展不到位,全区普法经费投入还不够,人均年度普法经费处于较低水平。三是宣传氛围不够浓。在普法宣传载体、形式、工作手段等方面缺乏变化,法制宣传活动次数偏少、内容单一、形式呆板。主动开展活动意识不强,开展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还比较欠缺。四是普法责任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合力不强,综合治理的措施不力。五是工作发展不平衡,整体推进力度不够。目前,全区普法工作在各镇之间、部门之间、重点对象之间存在总体进展不够平衡的情况,主要表现为:城镇好于农村、学校好于企业。

三、几点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普法工作落实到位。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要把中心组学法形成制度予以落实,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定期召开法制宣传成员单位会议,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氛围,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克服单靠司法行政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的大普法格局,全面推动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2、对照目标要求,加快普法工作序时推进。要认真对照“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法制宣传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克服松劲厌战情绪,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回头望”,查漏补缺,确保全区“六五”普法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圆满完成“六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并将“六五”普法工作的经验和仍需进一步落实的问题形成基本评估,为我区“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打下基础,有利于更贴合实际地制定普法教育措施,提升我区的普法工作水平。

3、创新方式方法,力争普法宣传全覆盖。要注重丰富和创新普法形式,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的同时,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以“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宣传什么”为内容导向,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多开展以案释法、文艺演出、有奖问答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激发人民群众自觉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突出加强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建设,将公务员执法为民、依法办事情况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探索和改进对外出务工和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普法宣传工作方式,确保普法工作不留死角。

4、加强依法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加快“法治高淳”建设步伐,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目标,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探索和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价制度,切实采取措施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程序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动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树立行政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同时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征地拆迁、食品卫生安全、环境保护等热点难点和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法规政策宣传,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和参与依法治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5、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普法工作见成效。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考评机制,建立一套科学、量化、严格的评比奖励和责任追究考核办法,使普法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要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方向,充实法制宣传队伍,形成专业普法队伍与志愿者队伍相结合,探索通过公益岗位建设一支比较稳定的普法宣传骨干力量。在普法经费上,要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普法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切实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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